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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山花桥户口挂靠协议书
甲方:
乙方:身份证号码:
经甲、乙双方协商同意,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户口挂靠的条件:
凡因市内工作变动、应届毕业生先落户再就业等原因,经批准已落实苏州户口但暂无落户地,在本中心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手续的未婚人员可办理户口挂靠。
二、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以下服务:
1、办理户口迁入、迁出手续。
2、办理身份证换、补手续。
3、提供相关户口证明(乙方需出具《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》及《户口挂靠协议书》)。
三、乙方承担以下责任:
1、乙方户口挂靠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遵守计划生育条例及户籍管理规定,并配合甲方做好户籍管理相关事宜。
2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确的联系方法(如有变动,需及时通知甲方)。
联系电话:、手机
联系地址:。邮编:
3、乙方在发生以下情况时,需及时至甲方办理户口迁出手续。
1)乙方户口挂靠期满1年(自年月起)。
2)乙方在办理结婚登记相关手续时。
3)乙方已购置住房或已有新的落户地。
4、乙方遇特殊情况暂不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,须同甲方另行协商解决。
四、由于乙方未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,甲方有权中止协议。
五、自本协议中止日起一月内,乙方未与甲方联系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的,甲方将不再出具任何证明材料。
六、根据苏州市物价局价服字(1998)205号文件规定,乙方须向甲方缴纳:挂靠户口管理费120元/次。
七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:(盖章)
办公地址:
邮政编码:
办公电话:
年月日
乙方:本人签名
年月日
花桥社保代缴中心
昆山花桥集体户口挂靠合同
档案编号:_________
户口编号:_________
甲方:_________
乙方:_________
甲方根据乙方的书面申请,在乙方已委托甲方人事档案管理的前提下,为解决乙方的实际困难,同意受理乙方的集体户口挂靠服务。双方协议如下:
1.甲方根据乙方委托,负责乙方本人的集体户口挂靠服务。不受理其配偶以及子女的集体户口挂靠。
2.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集体户口的日常服务,协助公安等部门做好日常事务的协调与联系。
3.乙方的计划生育、社会治安等日常管理由乙方自负。
4.乙方须主动向甲方提供办理相关手续的全部材料。协议期间,乙方如遇联系方法变更等,需及时通知甲方,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。
5.乙方须按时向甲方交纳挂靠服务费每年_________元,每年一次付清费用。
6.协议期间,乙方因故需办理户口迁出的,可书面向甲方提出终止协议(需附本协议),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(所交费用不退)。有拖欠服务费的,必须缴清后方可迁出。
7.本协议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。
8.协议期满须按时迁出,如确需延长委托挂靠时间的,乙方应及时办理续签交费手续,下期的挂靠服务费交纳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。至时不办理续签手续也不办理户口迁出的,甲方将按月加收10%的滞纳金,且后果由乙方自负。
9.未尽事项,双方通过协商解决。
10.本协议一式二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(盖章):_________ 乙方(签字):_________
代表人(签字):_________
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
签订地点:_________ 签订地点:_________